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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青年就业见习训练操作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1 点击:[]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青年就业见习训练操作办法

第一条 青年就业见习训练对象是本市户籍35岁以下的未就业青年(以下简称见习人员)。对见习人员提供一次性的资助就业见习训练。

第二条 青年就业见习训练,是按用人单位岗位需求发布见习岗位信息,将有意向参加见习人员直接安排到相关工作岗位上开展训练,训练期一般为2-3个月。在见习训练期内,由用人单位为学员提供相关岗位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训练。

本办法中的单位包括:本市范围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组织;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承办青年就业见习训练的用人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并办理事业单位登记证、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或办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2、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3、已建立单位内部培训制度,应有相关工种岗位训练的设施设备和培训指导人员;

4、能提供适合见习人员的技术类、管理类岗位,并有相关工种岗位的用工需求。

第四条 青年就业见习训练由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就业见习训练单位认定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东莞市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认定表》;

2、企业营业证照、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经认定后,每次举行就业见习训练只需填写《青年就业见习训练协议申报表》并签订《青年就业见习训练项目协议书》,即可招收符合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青年参训。

第五条 对开展青年就业见习训练单位的要求:

1、就业见习训练单位开始训练前,须向市就业管理办公室提交以下资料:与市就业管理办公室签订《青年就业见习训练项目协议书》;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训练协议》;见习人员的《青年就业见习训练报名表》。

2、就业见习训练单位必须按签订的相关协议所列明的有关内容和要求开展训练,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训练内容。

3、建立见习人员的学籍管理,记录见习人员在训练期间的学习情况,并落实见习人员考勤制度。

4、就业见习训练单位须代符合条件的参训人员按月办理申领参训期生活津贴的有关申请手续。

5、青年就业见习训练结束时,就业见习训练单位必须对每个见习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并填写《青年见习就业训练鉴定表》。

6、就业见习训练单位相应岗位应优先招录训练合格的见习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无试用期劳动合同。

第六条 对见习人员的要求:

1、见习人员必须如实填写《青年就业见习训练报名表》,及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证件,高校毕业生需提交由人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东莞生源学历确认证明”。

2、见习人员在参训前须签订《参训承诺书》并与就业见习训练单位签订《就业见习训练协议》,并按单位要求参加训练。

3、见习人员参训后退训的,必须向就业见习训练单位提出申请,并填交《学员试训期退训/中途退训备案表》。

第七条 市就业资金管理部门按单位实际完成训练人数核拨见习训练单位补贴,补贴款拨入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1、见习人员完成整个训练期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见习训练单位补贴。

2、见习人员中途退训的,按补贴标准的30%给予训练补贴。

第八条 市就业资金管理部门根据见习人员实际参训天数,按15元/天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参训期生活津贴。本地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训练,凭 “东莞生源学历确认证明”,在见习期间,市财政给予见习人员35元/天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按照22个工作日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实际发生的工作日计算。

第九条 见习训练单位补贴按下列程序办理:

1、就业见习训练单位完成整个训练期后,持下列资料申领见习训练单位补贴:

(1)见习人员《参训承诺书》、《就业见习训练协议》;

(2)见习人员在参训期间的考勤表;

(3)《青年见习就业训练鉴定表》;

(4)就业见习训练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复印件。

2、申领程序:

(1)训练结束后,由就业见习训练单位向市就业管理办公室提出见习训练单位补贴申请,并提交上述所列的资料;

(2)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核准后由市就业资金管理部门拨发见习训练单位补贴到就业见习训练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第十条 就业见习训练单位按月为见习人员申领参训期生活津贴,按下列程序办理:

1、提交当月《学员考勤表》、《学员试训期退训/中途退训备案表》、就业见习训练单位向见习人员支付补贴的凭证(可以是补贴签收表或其他形式的补贴凭证),由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审核。

2、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核准后由市就业资金管理部门拨发生活津贴到见习人员个人的银行帐户。

第十一条 在见习训练期,就业见习训练单位负责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就业见习训练单位应向见习学员提供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由市就业管理办公室按上级文件规定公布执行。

第十二条 对完成青年就业见习训练的见习人员,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发放《青年就业见习训练结业证书》。

第十三条 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对单位承办青年就业见习训练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 见习训练单位申领青年就业见习训练单位补贴后,见习人员参加同一岗位培训的,见习训练单位不得再申领招用失业人员岗位培训补贴。

第十五条 承办青年就业见习训练项目的单位要严格按规定申领补贴。对弄虚作假、欺骗冒领的单位或个人,除追回补贴款外,还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止。原《青年就业见习训练操作办法》(东劳〔2009〕16号)同时废止。

附件:

1、东莞市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认定表

2、青年就业见习训练协议申报表

3、青年就业见习训练项目协议书

4、青年就业见习训练报名表

5、见习人员参训承诺书

6、就业见习训练协议(单位与学员签订)

7、学员试训期退训/中途退训备案表

8、见习人员考勤表

9、青年见习就业训练学员鉴定表

附件1:

东莞市青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单位认定表

所属镇(街道):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性质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情况简介

(可加附页)

见习单位所在

镇(街)人力资源

服务中心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市就业管理

办公室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2:

青年就业见习训练协议申报表

所属镇(街道):

单位名称(盖章)

见习岗位名称

训练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岗位需求人数

计划招训人数

训练期

计划开始时间

见习待遇

见 习 训 练 内 容(可 加 附 页)

说明:1、本表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将会向社会公开,请训练单位认真填写。

2、见习待遇主要包括:生活补贴标准、食宿条件、保险等事项。

附件3:

协议编号:青见

青年就业见习训练项目协议书

甲方:东莞市就业管理办公室

乙方:

经双方协定,签定本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开展 (岗位)的见习训练,训练形式为全日制培训。

1、训练地点: ;实操地点: 。

2、乙方计划训练人数: 人;计划开始训练日期: 年 月 日。训练期为 。

3、乙方每月为学员提供的生活补贴为 元/人,并按时支付。

4、乙方在训练开始前必须与见习学员签订《就业见习训练协议》。

5、乙方必须建立学员考勤制度。并须及时向甲方上报退训学员(包括试训期退训及中途退训)情况。

6、乙方必须按训练协议申报内容开展训练。训练期结束后,必须对学员进行考核鉴定,并出具《青年见习就业训练鉴定》。

7、乙方必须为见习学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8、乙方承诺训练结束后,训练的相应岗位应优先招录训练合格的学员,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无试用期劳动合同。

二、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训练人数核拨见习训练单位补贴,补贴款拨入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1、完成训练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见习训练单位补贴;

2、中途退训学员,按标准训练费的30%给予培训补贴。

三、乙方须协助参训人员申领参训期生活津贴。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青年就业见习训练报名表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户口所在镇(街)

身份证号

户口性质

联系手机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专业

通讯地址

拟选择的见习

单位培训机构

拟参加的见习岗位培训项目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右边空格内)

户口簿复印件(粘贴在右边空格内)

报名人声明:本人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供的资料均属真实,如有隐瞒或虚构,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名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由就业见习训练单位、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各存1份。

附件5:

参训承诺书

本人 选择参加 单位 岗位的见习训练,已认真阅读承诺书的以下条款,并同意接受各项条款的约束:

一、认真选择适合自己的见习岗位。

二、参训后退训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试训期退训:以项目不适应个人职业发展而退训的,须在训练开始后3个工作日内向训练单位提出申请,并保证退还教材资料。如教材资料已损坏的,则向发放单位交纳教材资料补偿款。

2、中途退训:在参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参训的,可向训练单位提出申请退训,由训练单位向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备案。

3、未办理退训手续而自行退训的,取消继续享受资助培训的资格。

三、培训期间遵守训练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下列规定考勤:

1、有事请假应向训练单位出示请假条,如未请假不到课者按旷课处理;

2、见习训练期内,旷课超过3天,取消训练期内生活津贴;

3、见习期内可以参加各类公开考录、应聘工作,但应向见习训练单位请假。

承诺人签名: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件6:

就业见习训练协议

(范本)

甲方(见习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见习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就业见习活动的顺利实施,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省有关高校毕业就业见习政策以及《青年就业见习训练操作办法》规定,甲方作为就业见习单位接纳乙方进行就业见习,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见习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见习岗位和见习期限

甲方同意接收乙方为见习人员,见习岗位为__________,见习期限为____个月(见习期为2至3个月,不超过3个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见习生活补贴

见习期间,甲方发给乙方见习训练期补助为______元/月(450元/月或以上),由甲方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给乙方。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按照适才适岗的原则,合理确定乙方的见习岗位;

2、按见习岗位职责要求,检查督促乙方完成见习工作任务;

3、根据工作需要,在征得乙方意见后调整变动乙方的见习岗位;

4、见习期满后,对乙方进行考核,在《就业见习鉴定表》上加注意见;

5、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有权提前终止见习协议。

(二)甲方的义务

1、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2、制定见习方案,确定指导老师,在就业见习期间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通过就业见习培训,切实提高乙方的职业技能;

3、按照国家、省以及我市有关高校毕业就业见习政策规定,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代乙方按月办理申领参训期生活津贴的有关申请手续;按月及时足额发放乙方生活补贴;

4、乙方见习合格后,甲方相应岗位应优先招录乙方,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无试用期劳动合同。

5、见习期间甲方未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事故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本身专业特长,获得相应见习岗位及履行岗位职责所应有的工作条件和权利;

2、按照国家、省以及我市有关高校毕业就业见习政策规定,享受政府给予的参训期生活津贴、获得单位给予的见习训练期补助及相关保险;

3、获得《就业见习鉴定表》,作为用人单位聘(录)用人员的重要依据;

4、因法定事由,经法定程序,有权提前结束就业见习。

5、参加各类公开考录、应聘工作的权利,但应向甲方请假。

(四)乙方的义务

1、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及法规政策规定,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日常工作管理和指导;

2、按照见习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甲方的生产操作规程;

3、保守国家秘密和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

4、乙方参训后退训的,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填交《学员试训期退训/中途退训备案表》。

四、协议的终止

(一)见习期间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单方终止见习协议:

1、无故旷课连续3天;

2、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不遵守见习纪律且教育无效的;

3、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

甲方单方终止见习协议,应书面通知乙方及东莞市就业管理办公室。

(二)见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终止见习协议:

1、自愿放弃就业见习的;

2、在其他单位就业或考入高等院校的;

3、甲方违反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对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具有其他无法继续见习情形的。

具有上述1、2、4情形之一的,应提前7天书面告知甲方。

五、其他未尽事宜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东莞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备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7:

学员试训期退训/中途退训备案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公共就业服务登记号

身份证号

退训类别

□试训期退训 □中途退训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见习单位

岗位

参训日期

年 月 日

退训日期

年 月 日

退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 位 填 写

该学员已完成 天训练期。(本期协议编号: )

经办人: 单位(盖章):

本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还见习人员本人,另一份随申领单位培训补贴资料上交市就业管理办公室。

附件8:

考勤表

见习单位(盖章): 人数: (人) 培训项目: 市就业管理办公室确认(盖章):

出勤时间:上午 时 至 时 下午 时至 时 协议编号: 年 月 日

姓名

时间

日 期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上午

下午

说明:出勤打○,请假打√,旷课打×。

附件9:

青年见习就业训练学员鉴定表

见习单位:(盖章)

姓名

性别

见习岗位

见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见习鉴定

签名:

年 月 日

就业见习训练单位意见

见习单位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两份,见习单位、市就业管理办公室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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